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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球网: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社会科学报】易承志、杨胜梅:整体性治理化解超大城市复合风险

发布时间:2025-04-16 浏览量:93

2025年4月15日是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走深走实十周年。

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安全研究院成立于2021年4月15日。作为全校国家安全相关学科的交叉协同平台,研究院胸怀“国之大者”,坚持以国家安全理论研究为基。劢构野踩卮罅煊蛴牍丶侍,推动社会科学与理工农医学科的交叉研究。在国家安全思想与理论、国家安全治理、国家安全技术等重点研究方向,通过开展高水平专业人才培养、高质量学术研究、高端合作与交流等建设举措,推进总体国家安全观学科化、学理化、知识化和系统化。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定期组织国家安全活动进校园,增强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2024年,获批增列国家安全学交叉学科一级学科博士点。

近期,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安全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体球网举办“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十周年系列活动,分享国家安全教育专家思想观点,共同关注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整体性治理化解超大城市复合风险》

易承志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体球网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安全研究院副院长

杨胜梅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体球网硕士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城市人口不断增加,规模日益扩大,涌现出了越来越多的大型和超大型城市。2014年国务院对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将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界定为超大城市。截至2023年,我国超大城市数量已达10个。城市作为各种要素汇聚的特定空间,在推进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可能孕育和引发多种风险。相比于一般城市,超大城市由于其超大规模,在呈现更大资源集聚优势的同时也往往面临更多不确定性因素,因而其城市特征和风险环境更加特殊。

超大城市风险演化的特殊性

超大城市具有超聚集性、超流动性和超复杂性等特点。比如,相比一般城市,超大城市往往在交通、通讯设施的基础和投入方面更有优势,这使得超大城市人员、信息、物资等的流动速度更快。

由于超大城市的上述特征,其所面临的风险也与一般城市有明显的差异。其一,风险更加多样。除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城市普遍面临的几类主要风险,还因为其超聚集性、超流动性、超复杂性更容易产生经济波动、环境污染、文化冲突等各领域风险以及数据泄露、技术故障等各类新兴风险。其二,风险复合性更高。在超大城市,不仅风险的类型多,而且各种风险更容易叠加、交互、耦合、级联,从而给风险防范、识别、处置带来极大挑战。其中,风险叠加是指两种及以上风险同时出现;风险交互是指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强化;风险耦合则是指不同风险在城市复杂环境中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依赖;风险级联是指某一种风险的发生对城市系统产生影响从而导致一系列其他风险的发生。不管是风险的叠加、交互、耦合还是级联,其结果均会强化超大城市的复合风险。其三,致灾严重性更为突出。由于超大城市内部要素的分布密度高,而风险又复杂多样,风险之间容易产生放大效应、溢出效应和链式效应,一旦风险发生将会产生更加广泛而深重的影响。

整体性治理是防范化解风险的必然选择

整体性治理是针对复杂跨域公共事务分散化、碎片化治理可能导致的低效而提出的一种治理理念和策略。

整体性治理是防范化解超大城市复合风险的必然选择。传统单一部门单一措施的风险治理模式已经难以有效应对超大城市中错杂交织的多元异质风险,也难以匹配动态变化的多样治理场景。整体性治理作为复杂跨界公共事务治理的一个核心策略,其全局性、整合性、适应性、预防性以及可持续性都契合了超大城市复合风险的治理需求,成为超大城市防范化解复合风险的必然选择。

整体性治理是建设韧性安全城市的内在要求。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是有效应对城市复合风险挑战的重要战略。韧性安全城市在面临复合风险扰动时,不仅具有较强的抗压抵御能力,而且拥有快速调整恢复和灾后适应提升的能力。这要求超大城市在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中秉承系统观念,着重提升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匹配、保障与支撑能力,以整体性治理为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夯实基础。

整体性治理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保障。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城市场域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以城市的安全运行为前提。在超大城市风险日益复合化的情境下,整体性治理契合了超大城市复合风险应对的具体需求,有助于提升超大城市复合风险应对的整体效果,从而为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超大城市复合风险整体性治理路径

推进理念更新。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协同性理念。面对超大城市的复合风险,城市治理者需摒弃传统注重单一主体应对、偏重事后处置以及追求即时效果的风险治理理念,树立多元协同理念,努力将各类主体纳入风险治理过程。二是全过程理念。复合风险应对是一个涉及事前、事中、事后的完整过程。传统风险应对更注重事后应对,不利于提升风险应对的整体效果。整体性治理要求将风险治理链条向前延伸至风险防范、向后拓展至危机学习。三是长期性理念。复合风险的应对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追求风险治理的长期效果和可持续安全尤为重要。为此,需要将上述理念融入超大城市复合风险治理的规划、应对、学习全过程,经济、社会、生态各领域,以及制度、组织、技术各方面,更新超大城市复合风险治理思路,为具体路径实施提供方向指引。

强化制度建设。国内不少超大城市在相关制度建设方面已经展开了积极的尝试,迈出了有力的步伐,例如,北京的“接诉即办”、上海的“一网统管”、杭州的“物联会”等制度建设,在超大城市的复合风险应对中已经展示出明显的成效。随着超大城市复合风险的不断增加,有效推进整体性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首先,增强制度规范的全面性。随着超大城市风险的不断增多和快速演化,新的风险不断出现,尽管风险治理的制度建设在不断推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制度建设的空白点或缝隙,这需要进一步加强超大城市复合风险治理的制度建设,为超大复合风险治理提供制度保障。其次,提升制度规范的系统性。当前,针对具体风险的制度规范数量较多,但制度内容分散、不兼容甚至相互冲突的现象仍然存在,为此应推动相关制度调适,促进制度相互衔接匹配,形成一套相互耦合的制度体系。最后,提升制度规范的可操作性。针对跨地区、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复合风险,有的制度规范更多从治理目标、工作原则、组织体系等方面进行一般规定,而制度内容的可操作性仍有待加强,为此应加强制度设计与论证,重视制度规范的细化与落实。

强化主体协同。首先,强化政府部门横向协同。当前,在超大城市复合风险治理过程中,仍然存在部门间的目标冲突、权责:、信息壁垒等问题,影响了风险治理绩效的提升,应通过健全议事合作机制、优化组织结构设置、打造信息沟通平台、促进治理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升部门协同意愿和水平。其次,强化科层纵向联动。面对超大城市风险的日益复合化趋势,推动政府层级间的纵向联动对于强化风险应对合力非常重要,这要求明确各层级的治理权能,包括高层战略规划与指引职能,中层上传下达与指挥协调职能以及基层属地责任制的落实职能,并根据权能分配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各层级在风险治理链条中始终发挥上下耦合的整体协同效应。最后,强化多元主体参与。除了政府部门,超大城市中还分布着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丰富的风险治理力量,应通过危机教育、应急演练等方式提高非政府主体的风险应对能力,丰富参与渠道并健全参与激励机制,形成风险治理的政社合作机制。

强化技术赋能。首先,加强复合风险数据库建设与分析。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设超大城市复合风险数据库,推进复合风险数据的挖掘、分析与转化,以加强对复合风险的动态感知、监测和智慧化预警。其次,以技术更新促进组织重构和流程优化。建立各方联通的风险响应与指挥平台,对不同部门、层级在响应与指挥平台中的角色和职责进行科学划分,助力复合风险应对的统一指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配合,提升风险治理效率和水平。另外,强化复合风险决策的技术支持。探索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支撑的复合风险治理决策机制,推动信息技术与治理规范的有机融合与相互加持,提升复合风险治理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最后,强化数字基础设施保障。超大城市产生的数据量巨大,对存储和算力要求很高,需探索构建布局合理、泛在连接、灵活高效的算力互联网等基础设施,为超大城市复合风险智能化治理提供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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